民事诉讼律师开庭就只等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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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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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不仅在案件开庭时进行辩护,还担任案件的调查、起草法律文件、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以下是民事诉讼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具体职责:
1. 调查和准备:律师在案件开庭前会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分析事实、研究相关法律条款,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和证据。这个过程是确保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最佳辩护的基础。
2. 庭审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负责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提出相关法律论点和证据,回答法官和对方律师的质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提出书面意见:在案件开庭前或开庭期间,律师可以提交书面意见,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理由,为法官提供对案件的进一步解释,以便法官做出判断。
4. 谈判和调解:在庭审之前或庭审期间,律师可以与对方律师进行协商、谈判,争取双方达成和解或调解。这可以帮助当事人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减少费用和时间成本。
5. 监督执行:即使庭审结束后,律师还会继续监督执行判决或裁决的过程。他们会确保判决被正确执行,处理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并代表当事人提出申请或上诉,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律师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所以他们的角色不仅仅是等待判决结果,而是积极参与案件的各个阶段,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代理服务。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不仅需要被告律师出席,被告是必须要出席的,而其他案件中,被告律师可以代替被告出席。那么被告律师可以代替被告出庭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被告律师可以代替被告出庭吗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对于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作为诉讼代理人时,须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律师代理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聘请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必须出庭之外,其他都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出庭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律师费可以要求由被告承担吗如今有了诉讼纠纷,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人也越来越多,毕竟法律的专业性很强,法律规定纷繁复杂,普通老百姓不了解诉讼程序、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自己亲自进行诉讼面临很大困难,只有专业律师才能做到驾轻就熟。然而一旦请了律师,各种花销之外又多了一笔律师费,哪怕自己胜诉,律师费往往还得自己承担。况且,现在律师收费也比较高,许多经济并不宽裕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我们经常遇到有关律师代理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咨询,在许多时候我们都是否定的回答。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请求,除非一些特殊案件或者当事人事先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约定。法院不支持该项请求的主要理由是,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诉讼活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违约或侵权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凡事总有例外,国家司法机关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等规定,规定在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三、被告律师可以见原告吗被告律师可以见原告,但要经过原告的同意。被告律师当然是可以约见原告的,被告律师约见原告一般也是为了被告的权益,这时候也是为了帮被告去争取和解的机会。
1、都是先交的,在办理委托手续的时候一般就交了。2、打不赢不要钱的,通常是所谓的“风险代理”,只是风险代理未必完全不要钱,只是代理费分两块,一块为基本费用,第二块为“胜诉”提成。 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能够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的话,那肯定是有优势的,但委托律师就涉及到律师费的支付,那么打官司律师费要先交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打官司律师费要先交吗1、都是先交的,在办理委托手续的时候一般就交了;2、打不赢不要钱的,通常是所谓的“风险代理”,只是风险代理未必完全不要钱,只是代理费分两块,一块为基本费用,第二块为“胜诉”提成。
二、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
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比如有一个客户,对方欠他一笔钱给他打了一个欠条,欠条写得还算比较清晰和全面,有对方的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日期、署名、金额等,自以为凭借这样的“铁证”根本不用请律师也一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的,但事实却是事与愿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看他遇到的障碍就能得出答案。第一个障碍就是诉讼管辖的问题。他借款的地方是北京,他也长期居住在北京,但对方户籍却是外地,虽然也长期居住北京,但没有固定居所后又联系不上,人民法院根据诉讼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未予受理。不得已,他只好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但此时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对方经法院传唤未到后公告送达仍未出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他的起诉。如果他及早让律师给予指导,这些事是不会发生的。虽然有一些案件实体上虽然问题不大,但程序上也必须要慎重对待,原因是,由于当事方都不是法律专家,他们根本想不到也不可能想到这些问题,这是他们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造成。所以,即使有一些案件并不复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是必不可少的。
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曾用名或假名问题、民事欠款和刑事诈骗的介定问题、起诉借款人一人还是起诉夫妻两人问题、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前评价问题。以上问题绝大部分,当事方是无法自行解决和处理的。看起来非常“简单”、“容易”的欠款纠纷尚且如此,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其他法律纠纷会让当事方更加无所适从。有一些法律问题,律师之间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法官之间出现不同认定,法学家之间争论得面红耳赤,但往往不懂法的当事方都觉得很“理直气壮”,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不懂法的当事方只看到法律事件的表面,只用常理来判断是非曲直,法律专家却无一例外地利用法的条文和规则去解析和评断孰是孰非,两者的出发点和依据根本不同,因此得到的结论当然很难相同。法律条文有粗有细,但再细的法律条文相对于每个“鲜活”具体的案例来说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是套用的公式,每个公式都有其适用的条件,但在这些“海量”法律条文之间,由于存在适用条件归类困难、适用范围重叠交叉不好界定、目的和行为的多面性、部门法之间存在众多冲突、案件具体的数额和条文的原则规定的量化性较差、法律真空和空白较多,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打官司远不象常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因此这些案件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才是当事方明智的选择。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大千世界,三百六十行,每行有每行的门道,人的认识和知识是有限的,不可能存在“全能”的人,所以如果当事方想仅凭借自己一己之力,就能把官司搞定,一定会吃大亏的。
3、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作用。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统且程序和实体并重地把握案件脉络,设计严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诉讼方案,调查搜集相关有利证据,代为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在开庭过程中合理运用诉讼技巧,针对争议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提出反驳意见,随机应变,查找、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详实、有理、有据、有力的代理意见,影响审判法官沿着委托方的有利方向去认定事实和裁判案件。打官司律师费要先交吗,在聘请律师打官司的时候,就需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我们称之为律师费。而这个律师费通常都是先交一部分,然后在官司结束后再支付剩下的部分。当然也是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看双方具体是如何协商的。
原告请了律师是可以不用出庭的,一般可以由律师全权的代理,在进行处理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如果是属于离婚的案件,那么对于原告来说就必须要出庭,不然就会被认定为撤诉。一、原告请了律师可以不用出庭吗?根据我国的民法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二、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将传票放在被告人住处,由证人签字证明被告拒绝签收被告下落不明,用以上方法无法送达的,由法院委托报纸刊登送达公告。公告登出60日后,不管被告是否看到报纸,视为送达。以刊登该公告的报纸附卷作为送达凭证。
三、原告不出庭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不出庭按自动撤诉处理。但可以委托特殊代理人出庭。有特殊代理人出庭的可视为当事人亲自出庭。代理人的两种,一种是一般代理,没有决定权,说白了就是帮自己打官司,请律师一般都是采用这种代理关系;另一种是特殊代理,有决定权,如可以替委托人决定起诉不起诉,是否撤诉,是否接受调解,是否上诉等,这是替自己打官司。特殊代理一般都是委托给可以信赖的近亲属。就自己说的情况,自己母亲是可以做自己父亲特殊委托代理人的,让自己父亲填份授权委托书,注意要写上“特殊代理关系”六个字。如果当事人确实因突患疾病不能按时出庭,也可以凭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申请法院延期开庭,这样在实际上有利于被告,给对方增加了准备时间。原告一般不采用。综合上面所说的,请律师是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案件,一般本人是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的,但前提也需要获得法院的认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原告本人也是需要出庭的, 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
按实际情况,律师费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是否与开庭次数有关,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一、先打官司后付律师费吗?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律师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常规收费,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包干收费,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
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到的问题较多,争议较大,为了你的权益请律师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案件争议较小,不是很复杂,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会引导你走完庭审。一、案件简单,争议较小的情况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一些简简单单的小案子,比如民间借贷呀,离婚啊,买卖合同啊什么的,如果争议较小,案件清晰,说不严谨点,法官都会帮你开完。为什么呢,因为简单啊,单拿民间借贷案子来看吧,你起诉是不是得有借条啊,你起诉一般都是确定借给对方钱了对吧,现实中百分之八九十的情况都是被告在庭审上说借款属实,暂时没有能力还,会慢慢还的之类的。
而法官此时几乎就走完程序拉到了,即便问问题也只是一些特别简单的问题。也就是大概程序走到半道,会让你出示证据,你把条子给他就可以了,他会问你证明啥,你就说证明对方跟你借钱了呗。很简单的事情。有时候一些法律术语你听不懂,法官也会用土话给你解释,比如申请回避吗,你要听不懂,他就会问你就是我们几个审你的案子行不行。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不严谨的说一些简单案子法官都会替你开完。
最后法官的裁判都是以证据为准的,比如借钱了得有借据,买东西欠款得有欠据,你的案子不复杂的话,举证完毕证明了问题之后,法官自然而然就能认定,也不会存在你不懂不会说,法官胡乱判的问题。二、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情况
这种情况说实在的,如果你不懂法的话,你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并不是法官不帮你,而是法官不能帮你了,因为有些时候替你说了,是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好像整的跟你原告熟悉似的,会导致判决或者庭审不公正。所以说这类案件最好是找个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来为你服务。比如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就会涉及到很多东西,简单举个例子,单单拿误工费这一条,就能问蒙你,有时候你就想不到主张误工费的损失,你不主张,法院肯定不给你判上,即便法官知道你这个案子假如主张误工费的话肯定可以判,但是你没说,那就不可能给你判。即便你提了,要是你提的数额较大,法官还得让你举证,你怎么举,不得干瞪眼睛吗。
再比如问你要证据,你举证不能,怎么赢呢,交通事故的案子证据老多了,什么病例啊,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了,什么用药清单了等等,搜集证据就够你忙活得了。最可怕的是,假如对方有律师,你自己想想那场面吧,全面压制你个法律小白人,吃亏的肯定是你。所以说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庭审上即便法官想帮你,问啥啥不知道,法官也帮不上,而且这类案子,法官也不能帮你,因为有争议,肯定需要举证质证,过分的提示你会导致对方认为审判不公,有可能就导致上诉一类的发生,更有可能连累到自己身上,所以肯定得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