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律师能代理工伤吗

74人浏览 2025-09-18 00:05:01

7个回答

  • 最佳回答
    胡闹的热风
    胡闹的热风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但应该向劳动部门提交受权委托书,注明具体的委托内容或权限。向劳动部门提交的材料及申请表中,如果需要当事人签名的,一般仍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本人签名。

  • 阿波罗
    阿波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是律师也可以代理工伤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工伤案件,可以由被害人的近亲属、单位的工会、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代理处理。不是律师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代表被害人处理工伤案件。

    如果事情比较复杂或涉及争议较大的工伤案件,专业的律师往往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处理更加复杂的法律程序,并为被害人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雇佣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代理工伤案件可能是更可取的选择。

  • 亲亲
    亲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代理各类民事、行政、经济、涉外、刑事等法律事务,包括代理工伤案件。工伤案件属于劳动法领域的一种特殊类型,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律师代理工伤案件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协助工伤受害者收集相关证据:律师可以协助受害者收集医疗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时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工伤的发生和与工作相关。

    2.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律师可以为工伤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工伤案件中的疑问,指导他们行使自己的权益。

    3. 代理工伤受害者进行谈判和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或赔偿存在争议,律师可以代表受害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协商,或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4. 在司法程序中提供法律辩护和代理:律师可以为受害者在劳动仲裁、法院审理等司法程序中提供法律辩护和代理,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虽然律师可以代理工伤案件,但为了确保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代理质量,建议选择有相关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劳动法律师进行代理。在代理工伤案件时,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 光辉
    光辉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鉴定职工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时间不申请认定工伤,应该由本人申请认定。对于工亡或因工负伤后没有行为能力的职工,单位又不申请的,由职工近亲属申请人。依据民法中委托代理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委托家人朋友或法律工作者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灯影人
    灯影人

    合理,既然通常约定委托代理都是农民工,本身就没有什么钱去一次性支付律师费,没有介入帮助也不是所有工友都能拿到应得的赔偿,至于约定无非就是你情我愿,本着做人的诚信原则,难道都要便宜公司私了才是工友们想要的结果吗,多少私了和公司签了不平等条约还被拖款的人,这些人谁去同情?

  • 甜的尴尬
    甜的尴尬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也就是说,出了事故最有效有力的办法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走法律程序,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安全和保障,如果光凭证人一面之词是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答案是不需要。

  • 冯老板
    冯老板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只要自己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就可以了,其中有一般的程序,一旦鉴定出结果,就会按照标准赔偿。但也是可以请律师帮忙的,这是当事人的委托自由,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律师费用。 我们在工作可能因某些原因发生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按照规定是可以得到工伤补偿的,但前提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证明伤害的程度有多大。有些不太懂相关规定的人怕获不得足够的补偿,在考虑是否要委托律师帮忙,那么下面我们谈谈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一、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1、工伤认定不需要请律师的,自已准备资料申请就可以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如果工伤认定请律师,律师费怎么收取

    正常情况下,每一例伤案件收取律师费用至元,部分律师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还会按照案件标的提取13-18%的佣金。

    在现实生活中, 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议或是诉讼来进行了断,但工伤却极为特殊,由于《工伤保险条例》 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工伤标准十分明确,赔偿金额是法定的!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那赔偿金额是法定的,这个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或是自己去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百分百胜算。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劳资纠纷及工伤赔偿案件,都有个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先行仲裁,对裁定不复的法院才会受理,而此过程是免费的,赔偿金额不会随着律师的介入而有所改变。

    三、关于工伤的一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只要自己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就可以了,其中有一般的程序,一旦鉴定出结果,就会按照标准赔偿。但也是可以请律师帮忙的,这是当事人的委托自由,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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