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律师费能否风险代理

105人浏览 2025-09-16 19:24:44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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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咕啾姑娘
    咕啾姑娘

    工伤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办理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对于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是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风险代理费是按当事人最终通过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实现的标的额收取的,该标的额来源于其他当事人,收取过高的风险代理费实际上是一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行为。

    实行风险代理应遵循的原则是:

    1、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即律师事务所首先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律师收取代理费的政府指导价,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是否实行风险代理应由委托人自行选择、决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为获取高额回报,而对委托人有所隐瞒;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一定的金额,即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超标收取风险代理费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上述条款第项明确规定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是因为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 @绝处逢生
    @绝处逢生

    工伤律师费可以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如果案件失败,律师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案件胜诉,律师将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费用。在工伤案件中,律师费用通常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解决财务压力:受害者在工伤事故后已经面临了身体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如果还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可能会加重其财务负担。通过风险代理,律师可以减轻受害者的财务负担,更好地为其争取权益。

    2. 提高代理质量:律师在风险代理的情况下,会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受害者争取合理的赔偿。因为如果案件胜诉,律师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律师有充分的动力去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

    3. 避免不公平对待:如果律师费用过高,可能会导致一些受害者无法承担律师费用,进而无法获得合理的法律援助。通过风险代理,确保了每个受害者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服务,避免了因经济能力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对待。

    风险代理需要律师和受害者之间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律师费用的比例和计算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便双方能够清楚地了解费用的具体情况。风险代理只适用于胜诉的案件,如果案件败诉,律师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受害者在选择律师时应该慎重考虑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胜诉率,以确保能够获得更好的代理结果。

  • 衍星辰
    衍星辰

    工伤律师费的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处理工伤案件时,如果无法成功为客户争取到赔偿或者胜诉,律师将不收取律师费用。这种风险代理模式通常适用于工伤案件,因为工伤案件的赔偿金通常较高,而且律师费用也相对较高。

    在工伤律师费风险代理模式下,律师会先对案件进行评估,判断案件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如果律师相信案件有胜诉的机会并且赔偿金额较高,他们可能会同意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律师会与客户签订一份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的支付方式。

    如果律师在案件中获得胜诉或者为客户争取到赔偿,律师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用,并且律师费用通常会包括案件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的办公费用、调查费用等。

    如果律师无法为客户争取到赔偿或者胜诉,根据风险代理模式,律师将不会收取律师费用。这意味着律师需要承担处理案件的成本,包括办公费用、调查费用等。这种风险代理模式对于律师来说是一种风险较高的做法。

    风险代理模式并非所有律师都会接受,因为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承担一定的风险。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模式,包括收取一定比例的胜诉赔偿金额、按小时计费等。

    工伤律师费能否采用风险代理模式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这种模式可能对于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客户来说是一种较为合适的选择,但对于律师来说则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 敬亭山
    敬亭山

    工伤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 政府指导价 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 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上述条款第三项明确规定 工伤赔偿纠纷 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 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是因为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小泥人
    小泥人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办理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对于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是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封尘
    封尘

    法律分析: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但是工伤风险代理合同无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原因主要在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一方面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另一方面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进行保险赔偿申请的时候应当避免第三方的干扰和处理。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衍星辰
    衍星辰

    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办理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对于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是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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