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律师费用谁出

216人浏览 2025-09-18 03:45:24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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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影
    碧影

    符合下列情况的,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支付:

    1、原告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其债权,为此支付了律师、诉讼等相关费用,根据涉案借款合同的约定,该费用应由被告负担。

    2、原告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有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即生效且已经履行代理职责,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具有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兼职速递
    兼职速递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关于“借款合同律师费用由谁承担”的规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合同约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和合同约定,可以明确规定律师费用由谁承担。双方可以自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的支付责任。

    2. 法律规定:根据中国《合同法》第50条,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决定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式。

    3. 诉讼主张:如果借款合同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2条之规定,提起诉讼时,请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

    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应当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律师费用的承担责任约定。当事人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交易习惯进行解决。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请求。

  • 包纸
    包纸

    根据中国法律,借款合同律师费用一般由借款一方承担。具体费用承担方一般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是借款人承担。这是因为律师费用是为了保障借款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借款人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因此借款人应该承担这部分费用。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借款合同中的律师费用也可以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共同承担或者由出借人承担。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用或双方协商同意共同承担,那么律师费用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或者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律师费用,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共识,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出借人承担律师费用。

    借款合同律师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应根据双方协商、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详细协商并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以避免后续争议。同样,如果需要更加具体和专业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闻酒醉人心
    闻酒醉人心

    法律分析:对借钱不还诉讼费,原告起诉时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对律师费,则要分以下情形予以介绍(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列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的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粥可温
    粥可温

    法律主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其约定;未作约定的,可以补充协议,或者由原告或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自己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哇仔
    哇仔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借条有歧义要提起诉讼的,其律师费的支付者将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支付。一方不肯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而且还要支付相关的律师费。一、借条上约定律师服务费的承担者是谁?

    在借条上约定由对方承担律师费,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支持对方负担律师代理费用的。因为双方有约定,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如何使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要想让一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则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民法典》对借条诉讼期限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制定借条的时候,个人应该约定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方。一般而言,借条约定的律师费承担者一般是借方。一旦有一方违反借条的相关约定或者没有履行借条约定的相关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 星星沙°
    星星沙°

    欠钱打官司律师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是通常情况之下的话,原告起诉的时候都会要求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还有就是律师费用的具体,是否有被告承担律师费用应当是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的。一、欠钱打官司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欠钱打官司律师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债务发生纠纷时。对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对律师费,则要分以下情形予以介绍: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列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的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借贷案件的律师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想要获得案件的成功,必须提供足够的条件,理由和相应的证据,在事实的推动下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并且要求提交的材料尽可能详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很多人对欠钱不还,这样的一种情况是非常的厌恶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私底下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诉讼过程当中如果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写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但是是否能够支持的话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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