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同律师费谁出

215人浏览 2025-09-17 1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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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财是只猪
    招财是只猪

    员工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只有在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才需要赔偿培训费,一般情况谢,公司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一、员工培训费用谁承担

    员工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2.学历培训;

    3.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4.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三、离职后培训费用要返还吗

    提醒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与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 念他成瘾
    念他成瘾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培训合同律师费的承担方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培训合同中律师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培训方支付:培训方为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保护自身权益,可能会主动承担律师费用,并将其列入培训合同的费用中。这种情况下,培训费用会相应增加,因为培训方将律师费包含在了培训费用之中。

    2. 学员支付:有些培训合同中规定,学员需要承担律师费用。这种情况下,学员在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知晓并同意承担律师费用,并在培训费用外额外支付律师费用。这样的条款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 各自承担一部分: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共同承担律师费用。双方可以商定将律师费用按比例分摊,平均分配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双方在培训合同中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律师费用的承担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如果有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意见或向法院诉讼解决。律师费用的承担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 渺渺
    渺渺

    在培训合同中,律师费的支付责任通常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由需要律师服务的一方承担。具体的支付责任可以根据双方的议定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培训合同的律师费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支付:

    1. 由培训提供方承担:如果培训机构或提供方需要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审查或修订过程,他们通常会自行承担律师费用。

    2. 由培训受益方承担:如果培训受益方需要律师参与合同的审查、解释或争议解决过程,他们通常需要承担律师费用。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用通常是受益方自行支付。

    3. 双方分摊:有时双方会协商并决定共同承担律师费用。这可以是按比例分摊,也可以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分摊比例。

    律师费用的具体支付责任应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约定,并在合同条款中有所反映。这样可以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律师费支付的原则和方式,并不能代表所有情况。在具体签订培训合同之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律师费用的具体责任和支付方式。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指导。

  • 哦。我看到了。
    哦。我看到了。

    法律主观: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官司打赢了,律师费谁出这个问题。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第一,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第一,法律援助案件。

    第二,著作权侵权案件。

    第三,商标权侵权案件。

    第四,专利侵权案件。

    第五,不正当竞争案件。

    第六,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第七,借款担保权诉讼案件。

    第八,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第九,仲裁案件。

    第二,根据中贸规则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

    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仲裁庭可据此裁决,上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除前述情况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上诉方合理的律师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 唯安
    唯安

    单位出钱培训员工考证书,员工辞职了,证书归属权应以证书内容中赋予的个人或单位为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随人走,用人单位无权扣留,但用人单位出资如与劳动者约定有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拿出资考证费除约定服务期月在乘以劳动者已提供服务期月剩下差额可以让劳动者补足。如果双方有服务期协议的,员工需要履行约定,违约需要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出钱的培训属于个人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国家、省市相关机构颁发的正式认证性资质证件,该员工在没有违背与公司签订的入职或用工合同,比如合同期满,公司没有权力阻止离职员工带走有争议的证件。如果提前终止合同,而且责任放在员工一边,公司有权向该离职员工要求偿还培训费用,但不能扣留有争议的证书证件。因为证书具有人身依附性,有识别人的身份信息即专业能力的功能,并且只能本人使用,所以单位不得扣押。没有书面协议,那么公司更不能扣押证书,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到办证部门申请挂失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蜜雪儿
    蜜雪儿

    法律分析: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你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你们双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四维蒙蒙
    四维蒙蒙

    经常有人问

    我去打民事官司

    对方败诉了

    诉讼费对方负担

    那么我的律师费

    可以主张让对方承担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人包括了律师,但并不是每个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否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往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经济状况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通常情况下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人负担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

    也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快快记笔记啦~

    ↓↓↓

    一、违约方、债务人承担

    1 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若此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合理确定由违约方承担的律师费数额。

    2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 担保权纠纷案件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侵权方承担

    4 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8月1日生效)第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自然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该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合理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5 著作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6 商标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7 专利权侵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58 网络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9 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

    (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

    (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5 10

    不正当竞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非诚信诉讼行为方承担

    5 11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法释〔2021〕11号),该批复具体内容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5 12

    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明显不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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