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律师怎么起诉再审

218人浏览 2025-09-17 00:08:16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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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青飞阳
    青青飞阳

    法律分析:再审申诉可以由律师提出,但该律师必须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除律师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也能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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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理合同律师认为某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错误或不公正时,可以提起再审程序来寻求案件的重新审理。下面是起诉再审的大致步骤:

    1. 准备材料:代理合同律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原判文书、法律法规、相关证据、意见书等,以支持自己的再审请求。

    2. 初步筛选:律师应仔细考虑案件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比如是否存在重大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如果满足条件,则可以进入下一步。

    3. 再审申请书:代理合同律师需要撰写一份再审申请书,详细说明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请求再审的依据和具体内容。

    4. 提交法院:再审申请书经过律师审核无误后,会由代理合同律师代为提交给法院,并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5.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再审请求。如果被受理,法院将发出再审通知书,并将通知书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6. 双方准备:再审程序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有权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辩护意见,以支持各自的主张。

    7. 再审庭审:再审庭审是再审程序的重要环节,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案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进行证据的质证和辩论。

    8. 再审判决:法院在进行全面审理后,会作出再审判决。如果再审判决维持原判,案件进入终审阶段;如果再审判决改变原判,案件将重新进入一审或上诉程序。

    起诉再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代理合同律师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专业知识。如果需要起诉再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 东风吹来
    东风吹来

    代理合同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再审起诉:

    1. 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律师要仔细研究原审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梳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错误。

    2. 分析法律问题:律师需要对原审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逻辑错误、法律规定的误解或错误的应用等。

    3. 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律师要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先例,以寻找适用的法律依据,并与原审案件进行对比,找出可能的法律错误或不适用的情况。

    4. 编写再审申请书:律师根据上述分析和调研结果,起草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再审请求、事实和证据等,并在法律依据上提出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或不当的具体理由。

    5. 提交再审申请:律师将起草好的再审申请书提交给相应的法院。具体要求可以向当地法院咨询或查阅相关法院规定。

    6. 参与再审庭审:如果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律师需要准备充分,参与再审庭审。在庭审中,律师可以通过陈述、质证、辩论等方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提出相关的法律观点和意见。

    代理合同律师在提起再审时需要确保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再审程序可能与原审程序略有不同,律师应熟悉并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律师不熟悉再审程序或法律问题较复杂,建议与专门从事再审案件的律师合作或咨询。

  • 我不是妖神
    我不是妖神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不适用风险代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取规定是政府物价部门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取规定是政府物价部门的指导意见。

  • 树随风止
    树随风止

    (一)“挂一漏万”,未充分了解全案的来龙去脉

    不少再审案件的代理人只是集中于一、二审裁判中的错误,并未与委托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整个案件及背景关系缺乏把握。这是典型的投机主义,要改变一个生效判决,不仅要推翻一个既有证据支撑下的法律大厦,还要构建一个新的证据体系和法律推理。如果再审案件代理眼中只有原审某个证据或法律适用上的问题,这会导致办案人员不愿与代理人沟通,在庭审时被动,甚至被办案人员当庭质疑,不能积极地影响再审结果。再审案件的开庭一般更少,多数是一次,如一个案件的审理需要涉及当事人的很多个人信息,而代理人并未做这方面的准备和了解,当法官在庭审上问起代理人,一问三不知,即便法官认为原案中存在某些问题,也无法通过庭审的有效沟通启发认知和理清改变思路。如一个执行异议案件,代理人选择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而法官在庭审中认为本案有适用第29条的空间,但问你该房屋是否为委托人在该地区的唯一住房,你不知道,案件适用第29条保护的可能性就被消灭于萌芽状态。而如果在庭审外沟通效率更低,承办人也很难再分配精力到已经形成初步裁判思路的案件中。

    (二)“只破不立”,不太重视证据的分析和重构

    很多代理人认为再审案件已经经过一二审甚至更多的程序审理,已经经过多次举证、质证,有了基础的卷宗材料,无需再对全案证据进行梳理,对证据的提交、收集、分类、说明都没有一审时重视,不少律师对再审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把握明显次于其代理的一审案件。有极端者,既未吃透原审卷宗,再审开庭更是不带关键证据或任何证据。这种做法太有失偏颇。任何法律问题都是事实、证据的问题。即便一个案件被再审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仍需涉及到事实的重组和再认识。如民间借贷案件因高息问题进入再审,资金往来账目在原审中以充分提供,在再审时仍然可以补强证据,进行账目审计,整理出砍头息、已还利息可以抵扣本金等内容。更不用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双方签订的各种合同,往来函件、工程款鉴定、审计等各种证据材料的全面分析。在实践中,不少代理人重视本案的证据,不重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如本案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但系列房屋的签约时间就完全没有调查核实。而该问题看似与本案没多大关系,但法官有可能是想通过其他合同的签订时间来佐证本合同的签约时间。法律人对真相的追寻应当是无止境的,更不用说想推翻原判决的再审案件,不同办案人对事实的发散性思维不一致,多收集和分析案涉证据方有备无患。

    (三)“固执己见”,不了解裁判思路的新变化

    再审案件一般不适用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第三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同理,一个再审案件适用原案审理的生效法律是基本原则,但如果原审时没有法律规定,再审时有了法律规定,该新规定的精神必然会影响到案件的再审。更不用说,很多时候用的是同一条法律,但价值取向和解释路径和规则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就应当高度关注。如《公司法》第十六条的适用在九民纪要和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出来之后,法院对该条的解释就倾向于公司未提供公司决议,公司不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相关案件再审时就应高度重视这一规定对法律裁判思路的影响,而不是单单强调相关规定不能适用于本案。如案说多次转卖中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构成要件的认定的最高院判决中,到底是适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还是第29条,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思考,而不是单看第28条或第29条,此时案例检索报告(参见小结篇:如何运用好案例检索报告),就能起到很好地拓展思路,与时俱进地审视再审案件。

  • 武藤兰兰
    武藤兰兰

    申请再审可以请律师。申请再审,是审判的最后程序,再审几率本身就不高,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终审判决,可以提起申诉申请再审。但是能否启动再审程序,由法院决定。只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之后,才可以再审。当事人提出再审的请求不一定可以再审。一旦案件再审后,是否需要律师代理,那是当事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喵呜喵呜
    喵呜喵呜

    一、再审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1、再审律师费用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收取,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由双方根据委托代理合同而定。申诉与再审完全是二回事,应当是分别收费的。因为申诉并非必然能启动再审程序,但即使申诉不能成功,当事人仍然应当根据双方的代理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

    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二审与再审的区别为提起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提起的理由不同;提起的时间不同;审理的法院不同。二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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