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可以接离婚案件吗

255人浏览 2025-09-16 17:34:59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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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物语
    八月物语

    一般来说,办理这个离婚房产官司的律师收费多数是500到1000元左右,但如果涉及到财产房产的话是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的,而且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不一样的,所以收费可能也会有点区别。一、离婚房产官司律师收费是多少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有法律规定的,虽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不会超过法律的规定。以房产分割为例,房产分割是涉及财产的诉讼,律师费的收取取决于房产价值,房产价值越高律师费的收取比例越低,价值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价值在10万元~100万元部分6%,价值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5%,价值在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3%,价值在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1%,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但是律师费也不是越低越好,因为律师收费一般与本人的能力挂钩,毕竟好的律师更有可能争取更多的分割比例。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二、离婚案件律师费用如何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综上所述,在生活中离婚分房产打官司律师费需要给多少是没有这个明确的规定的,这个律师费用是要看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能力的,不过离婚诉讼中经常涉及到房产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纠纷,是肯定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的。

  • 绒花
    绒花

    房产律师可以接受离婚案件,但根据律师的专业领域和经验,他们可能更擅长处理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事务。离婚案件通常涉及婚姻法、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需要在家庭法领域有一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来处理。如果你需要咨询离婚案件,建议寻找专门从事家庭法的律师,他们更有能力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 四维蒙蒙
    四维蒙蒙

    房产律师可以接受离婚案件,但是他们主要的专业领域是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事务。房产律师通常处理房地产交易、土地使用权问题、产权纠纷等案件。虽然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权益等方面,与房产有一定关系,但离婚案件更多涉及婚姻法、家庭法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专业的离婚律师更为适合处理离婚案件,他们在离婚法律程序、财产分割、抚养权、探望权等方面有更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如果您面临离婚问题,建议您寻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咨询和代理您的案件。

  • 燕子
    燕子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产纠纷律师办理案件的方式是需要相关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秘书?
    秘书?

    现在离婚好不好离,主要在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若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直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一方不同意的,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诉讼离婚需要原告举证证实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若不能举证证实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拓展资料: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辰亦儒
    辰亦儒

    法律分析: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光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或者简单的由谁出资购买来确定,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这样的情况是不用进行房产分割的,因为完全属于付款人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出资人的名字。

    4、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5、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医学屠夫
    医学屠夫

    法律分析:1、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2、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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