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租赁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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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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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找专业律师: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处理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可以约定费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如果您正在寻找租赁合同律师,以下是一些详细的步骤和建议:
1. 寻找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找租赁合同律师:
- 个人推荐:向朋友、家人或同事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推荐。
- 律师协会:联系当地律师协会,他们可以提供律师的联系信息。
- 在线搜索: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律师网站或专业律师服务网站,寻找律师。可以根据地理位置、专业领域和客户评价进行筛选。
2. 筛选律师:一旦找到几个潜在的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筛选他们:
- 背景调查:查询律师的教育背景、执业经验以及是否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认证。
- 评价和口碑:查看律师的在线评价和口碑,了解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 初步咨询:安排与律师的初步咨询会议,了解他们是否了解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并确定他们是否适合您的需求。
3. 与律师联系:一旦确定了合适的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他们:
- 电话或电子邮件:找到律师的联系信息,并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空接受您的案件。
- 预约会议:安排与律师面对面会议,以进一步讨论您的需求和要求。
4. 考虑费用:在选择律师时,了解他们的收费方式和标准非常重要。您可以询问律师关于费用的信息,如每小时收费、固定费用或成功费用等。
5. 能力和经验:确保律师具备处理租赁合同案件的能力和经验。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类似案例的成功经验或参考。
6. 合同签订:一旦您选择了律师并确定了合同条款,您可以与律师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律师的职责、费用、保密性等条款。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选择和与律师合作是一个个人决定,您应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律师。
要找到一位合适的租赁合同律师,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了解需求:明确您需要的服务范围和具体要求。是否只需要律师审核合同,还是需要他们代表您起草合同或代表您处理纠纷。
2. 寻求推荐:可以向您的家人、朋友或同事寻求律师推荐。他们可能会有过类似的经历,并且可以为您提供有关律师的建议和意见。
3. 检查律师资质:在选择律师之前,确保他们拥有合适的资质和执业证书。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协会或法律协会,确认律师是否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
4. 对比律师:选择几位候选律师后,可以与他们进行初步的电话或面谈。在会议中,您可以向他们了解他们的经验和专长领域,以及他们对您情况的初步建议。
5. 验证背景与信誉:在选择律师之前,建议您对其背景进行调查,包括查询他们的执业记录、评价和客户反馈。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律师协会、在线评级平台或客户评价网站获取。
6. 考虑成本: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和费用结构非常重要。您可以直接向律师咨询他们的收费标准,并询问是否有任何隐藏的费用。
7. 签订合同:在选择了合适的律师后,您应与他们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律师的职责、服务范围、费用、时间要求等重要事项。
找到一位合适的租赁合同律师需要仔细的研究和对比。通过寻求推荐、检查资质、对比律师、验证背景和信誉,您可以选择到最适合您需求的律师。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请律师的,具体的收费应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法律主观:(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以下几种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纠纷。这一类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没有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合同中对租金约定不明确还有市场价格的变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规避措辞。
(2)房屋损害侵权纠纷
这类纠纷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间由于不按约定合理使用房产,给出租人带来房产财物损失的纠纷。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3)人身财产损失纠纷
这类纠纷常常是由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遭受了财产损失,比如遭窃,因此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没有妥善尽到防护责任,双方在责任划分上意见不一致而引起的。
(4)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
实践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为目的,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损,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
(5)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承租人装修房屋期间常常会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6)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
(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这种情况一般是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的纠纷。
(8)单方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奈之举,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从而引发了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呵呵...浅谈一下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一)理论上讲:
根据楼主所述“我同张签了合同,大致是将房子租给张,09年6月1起租期为3年”所以您已经默许了刘的转租合同,合同尽管没生效但已经成立了。也就不适用《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张有下列情形,你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09年6月是合同生效时间,由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即使房子卖了,如果租赁合同不到期也不能终止合同。楼主卖房时可以给买方协商一下,大不了租金归买方就是了。
我不明白楼主为什么非要要他搬走,你是房子的物主,买卖自然由你决定。虽然买卖不破租赁,但反过来讲,租赁也不影响买卖啊,由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你可以把房子卖掉,如果张不同意你卖,你可以让张以相同的价格买下你的房子的。
(二)针对楼主的情况可以:
1先和张某协商一下,最好别打官司,给他讲清楚诉讼又费时又费力。
2我不知道你们的合同具体怎么签的,你最好拿合同找个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一般情况下合同上总能找到写漏洞,把握住!
3特别是关于租金和租赁期的条款,一定有突破口,如果没有约定具体(记住:必须是书面约定)数额,将对你非常有利!
4房子是你的!可以采取适当非常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