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律师可以特别授权吗

231人浏览 2025-09-17 04:56:16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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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青春
    那年青春

    不可以,离婚案件不可以特别授权,离婚案件是属于人身关系问题的案件,会因感情产生很大的影响。而能够说清情感问题的,只有夫妻双方本人,并且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也是关乎家庭的存废,并须由当事人发表意见。

    离婚案件不应适用特别授权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不能特别代理。离婚以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是可以特别授权的。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涉及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诉讼行为时,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中单盖伦
    中单盖伦

    是的,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特别授权一位离婚诉讼律师代理自己进行法律事务。特别授权是指当事人对律师具体事务的授权限度进行约定,使律师能够代表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行为。

    特别授权通常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律师代理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授权可以涉及诉讼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例如提起离婚诉讼、参与庭审、代理当事人进行调解、起草法律文件等。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当事人行使权益,为其进行法律行动。

    特别授权的内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约定,包括授权的时限、权力范围、费用支付等事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制定适合自己的特别授权内容。

    对于离婚诉讼律师的特别授权,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合适的律师,并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特别授权的内容明确、合法有效,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 南猫日记
    南猫日记

    是的,离婚诉讼律师可以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授权律师代表自己处理特定的法律事务。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特别授权律师代为提起离婚诉讼、参与庭审、代为进行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等。

    特别授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一般是通过律师代理委托书来进行授权。委托书中需要详细说明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并由当事人亲自签署并盖章。律师在收到委托后,将按照授权的内容和范围代表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法律行为。

    特别授权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由专业的离婚诉讼律师代为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授权的相关费用需要和律师协商和约定。

    特别授权并不代表完全放权,当事人仍然需要积极参与离婚诉讼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律师只是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在选择离婚诉讼律师时,建议选择有经验、信誉良好的律师,并与律师密切沟通,确保双方的共识和合作。

  • 兔子精
    兔子精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 一啊
    一啊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都会尽量征求被代理人的意见和决定,代为行使一切程序性、实质性的诉讼权利。但是离婚律师不可以全代理,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判决,所以如果不是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不可以委托律师全代理。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开庭流程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 残存的人
    残存的人

    离婚案件律师不可以全权代理。

    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A 拔异
    A 拔异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不能特别授权。《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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