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自行调取证据(律师刑事辩护如何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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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自行调取证据(律师刑事辩护如何找证据)

刑事辩护律师在为被告进行辩护的过程中,通常需要调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护策略。律师自行调取证据并非一项轻松的任务,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本文将介绍律师刑事辩护如何找证据,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调取证据方法。

律师可以通过与被告及其家属、朋友、同事等进行面谈,了解案件背景和相关情况。这些人可能掌握了一些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他们的证言和陈述对于维护被告权益和申辩有重要意义。律师可以通过询问特定的问题,引导他们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律师可以调取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鉴定报告、物证、证人证言等。律师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提供这些证据,并进行复印、扫描等处理,以便进行分析和研究。律师还可以通过审计、鉴定等专业机构的帮助,对相关证据进行解读和分析,以确定它们对案件的重要性和可靠性。

律师可以调取案件相关的音视频证据。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案件都会被记录下来,如监控录像、手机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提供重要的视听信息,对于还原案件现场和证明被告的无罪可能有很大帮助。律师可以通过向相关单位申请获取这些证据,并提供专业的音视频分析来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律师还可以调取其他相关的证据,如银行账单、通信记录、医学报告等。这些证据可能涉及被告的行为、财务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对于辩护有重要的价值。律师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发函或向法院申请获取这些证据,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利用。

律师在调取证据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律师应依法行使调取证据的权利,但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律师还应保护证据的保密性,避免泄露被告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在调取证据的过程中,律师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经验判断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律师应密切关注证据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矛盾之处,并在辩护中提出相应的质疑和辩解。

刑事辩护律师在进行自行调取证据时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律师可以通过与被告及其家属等人面谈,调取书面证据、音视频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和策略。律师还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在调取证据过程中保护被告的权益和隐私。只有通过合法、合理、充分的调取证据,律师才能更好地履行辩护职责,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自行调取证据(律师刑事辩护如何找证据)

不可以,除非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吗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 二十条 第二十九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1、“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律师能取证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律师刑事辩护如何找证据

从核实证据的种类、范围及方式上看:

1. 可以了解核实的证据种类。《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核实证据的种类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个人认为,从法理及立法本意上讲,辩护律师应当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核实《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全部八类证据,既包括客观证据,也包括言词证据。具体而言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 可以了解核实的证据范围。《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核实证据的范围同样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理论上讲,辩护律师应当可以就全部案卷材料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了解核实。因为辩护律师才有可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全案的事实与证据情况。否则,辩护律师就无法进一步对存在疑问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或者及时调整辩护思路和策略。

3.可以了解核实证据的方式。由于《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中一些辩护律师向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的方式和做法也不尽相同。

刑事辩护律师怎么写证据

律师法律文书是什么1、律师文书,也称律师实务文书,是律师从事律师业务活动所代书或自用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律师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中,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或为当事人代书,或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文书,凭借律师法律文书,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以实现维护法律、维护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2、律师文书虽然是律师实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但是严格说来,文书本身的主体却不完全是以律师为主体的。换句话说,律师在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所使用的法律文书,大部分是以有关当事人为主体的。而律师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以及当事人的意愿,为有关当事人拟写一定的法律文书。律师的任务是代书。其性质属于律师给予当事人的法律帮助和服务。所以说律师文书有相当一部分是要以当事人为主体的,包括国家机关、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当然,律师文书也有一部分是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义制作的文书,直接表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主张和意见。应当说明的是,律师的代书工作,并非简单的代笔。文书中反映当事人的意思,也并非当事人要怎么写,律师就怎么写。如果律师只是当事人的简单的传声筒,就起不到给予当事人以法律帮助的作用了。律师为当事人代书有关的法律文书,同样应该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保障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的。3、律师在参与各种诉讼与非诉活动中能够书写以下文书: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文书1、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3、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协议4、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6、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7、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8、刑事自诉状9、刑事附带民事诉状10、刑事答辩状11、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12、撤回刑事自诉申请书13、刑事上诉状14、刑事抗诉请求书15、刑事申诉状16、立案监督请求书17、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8、通知证人出席申请书19、回避申请书20、回避复议申请书21、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22、延期审理申请书23、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24、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

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文书1、民事授权委托书2、民事委托代理协议3、民事起诉状4、民事答辩状5、民事反诉状6、民事上诉状7、民事再审申请书8、民事撤诉申请书9、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10、不公开审理申请书11、延期审理申请书12、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13、保全申请书14、诉前保全申请书15、保全担保书16、证据保全申请书17、先予执行申请书18、先予执行担保书19、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20、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21、宣告失踪申请书22、宣告死亡申请书23、支付令申请书24、支付令异议申请书25、公示催告申请书26、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7、强制执行申请书28、执行和解协议书29、执行异议书30、复议申请书31、诉讼管辖协议书32、管辖异议申请书33、回避申请书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5、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36、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文书1、行政复议申请书2、行政复议答辩书3、行政起诉状4、行政答辩状5、行政上诉状6、行政再审申请书7、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8、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9、行政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10、保全证据申请书11、延长期限申请书12、回避申请书13、复议申请书14、行政案件撤诉申请书

律师参与海事诉讼活动文书1、海事起诉状2、海事答辩状3、海事上诉状4、诉前扣船申请书5、诉讼扣船申请书6、拍卖船舶申请书7、海事强制令申请书8、海事证据保全申请书9、海事事故调查表10、完成举证说明书11、代位求偿变更当事人申请书12、追加油污损害共同被告申请书13、支付令申请书14、公示催告申请书15、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书16、担保函17、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书18、异议书19、债权登记申请书20、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书

律师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文书1、行政赔偿申请书2、行政赔偿协议书3、行政赔偿起诉状4、行政赔偿上诉状5、司法赔偿申请书6、司法赔偿复议申请书7、请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赔偿决定申请书

律师参与证券法律业务文书1、发起人协议2、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3、律师工作报告4、上市公司章程5、股权转让协议

律师参与劳动争议案件文书1、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2、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5、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7、先予执行申请书

律师参与仲裁活动文书1、仲裁授权委托书2、仲裁委托代理协议3、仲裁协议书4、仲裁申请书5、仲裁答辩书6、仲裁反诉书7、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8、仲裁保全担保书9、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10、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11、指定仲裁员函律师从事其他法律服务文书1、代理非诉讼事务授权委托书2、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3、鉴证申请书4、拍卖委托书5、财产留置通知书6、财产留置异议书7、债务追偿催促书8、赠与书9、遗赠书10、遗嘱11、收养协议12、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13、财产分割协议14、财产约定协议15、调解协议16、遗赠扶养协议书17、控告状18、减刑、假释申请书

律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文书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2、法律意见书3、法律建议书4、资信调查报告书5、律师见证书6、律师催告函7、授权声明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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