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律师可以风险代理吗

245人浏览 2025-09-16 19:35:59

6个回答

  • 最佳回答
    周万松
    周万松

    民事诉讼律师通常可以为客户进行风险代理,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代理客户进行法律诉讼时,承担可能发生的经济风险。以下是关于民事诉讼律师风险代理的详细说明:

    1. 权利义务:律师作为代理人,应当负有保护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义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进行谈判等。律师也需要告知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根据客户意愿采取相应措施。

    2. 合同约定:在律师与客户之间进行代理协议的签订时,可以明确风险代理的事项和条件。协议通常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违约责任和风险分担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

    3. 费用分担:风险代理涉及到律师可能承担的经济风险,通常律师会与客户商议费用分担方式。律师可以按照固定费用、按照案件结果或采取混合方式进行费用收取。

    4. 职业道德:律师在风险代理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应当诚实守信、严守律师秘密;律师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律师应当保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等。

    5. 律师责任:律师在风险代理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的责任。如果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或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律师可以进行风险代理,但需要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并与客户达成明确的协议。律师应当尽职尽责,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与客户合理分担风险和费用。

  • 予安
    予安

    法律主观:以下情况不能风险代理:1、婚姻以及继承的案件;2、请求给抚养费、工伤赔偿、赡养费以及抚恤金的案件;3、请求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4、请求公司支付劳动工资的案件。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 爱华
    爱华

    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如果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风险代理也有助于提高律师代理的积极性,但是具体办案还是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 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律师事务所都是可以进行风险代理的,所以先打官司再收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说这至少不是诈骗,后办案就要看具体的案情和律师的专业能力了。

  • 默默的等待
    默默的等待

    法律主观:风险代理合同合法。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法律客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清风工作室
    清风工作室

    法律分析:律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下列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 我家真的住海边
    我家真的住海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风险代理要不要收基本代理费,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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