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怎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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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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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经济纠纷案件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以湖南省律师收费标准为例,各省市有所差别,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收费。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法律客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咨询律师是处理经济纠纷的常见做法,以下是详细步骤:
1. 寻找合适的律师:可以通过亲友推荐、律师协会、互联网搜索等方式找到合适的律师。最好选择专业领域是经济纠纷的律师。
2. 预约面谈:与律师预约面谈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律师事务所会提供免费初次咨询的机会,利用这个机会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3. 准备相关材料:在与律师面谈之前,准备与经济纠纷相关的所有文件、合同、涉及的证据等材料,并带上复印件。这些文件能够帮助律师了解案情和做出更好的建议。
4. 详细描述经济纠纷:在与律师面谈时,详细地叙述经济纠纷的起因、过程和目前的状况。提供尽可能多的细节和背景信息,以便律师能够准确了解案情。
5. 听取律师建议:律师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对案件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听取律师的建议,并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担忧。
6. 确定律师费用:与律师商讨关于费用的事宜,包括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和预计的花费等。
7. 确定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根据与律师的沟通和建议,决定是否委托律师代理你的经济纠纷案件。如果决定委托,与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明确。
8. 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信息:如果律师需要更多的材料和信息来处理你的案件,及时提供。
9. 遵循律师指导:与律师合作期间,按照律师的指导和建议行事,配合律师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10. 执行律师策略:律师会制定和实施处理经济纠纷的法律策略,你需要尊重律师的职业判断,积极配合并执行律师的策略。
以上是咨询律师处理经济纠纷的详细步骤,但请注意,由于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能每个案件的具体步骤和流程会有所不同,最好遵循律师的指导和建议。
咨询律师是处理经济纠纷的常见做法。以下是详细的咨询律师的步骤:
1. 确定纠纷的性质和范围:你需要明确经济纠纷的具体性质,例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问题或公司法律事务等。确定纠纷的范围,包括纠纷的金额、相关方以及纠纷引起的损失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了解你的情况。
2. 找到合适的律师:根据纠纷的性质,寻找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你可以通过咨询朋友、同事或家庭成员了解他们是否有类似经历并能提供律师推荐。你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律师事务所,评估他们的专业背景、经验和客户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3. 联系律师:一旦找到合适的律师,你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预约等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在首次接触中,简要介绍你的经济纠纷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面谈咨询。
4. 面谈咨询:面谈是咨询律师的重要环节。在面谈中,将详细讨论你的经济纠纷,提供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和文件,并向律师说明你的目标和期望。律师将进行法律分析,评估你的案件并提供法律建议。
5. 讨论费用和合同:在面谈过程中,与律师讨论费用问题。律师通常会将费用以小时费率或固定费用的形式进行计算。确保律师详细说明相关服务的范围、预计时间和费用,并与律师签订合同来确保双方权益。
6. 跟进和合作:一旦你决定与律师合作,你将与律师建立工作关系。与律师保持及时沟通,提供律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并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指导,具体流程可能因个案而异。在咨询律师之前,建议你核实相关法律规定,并在与律师讨论时向其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以获得最佳的法律建议。
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电话是12348。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
12348数字含义:
“1”是建设一个平台
建立北京市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通过对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资源整合优化,对全市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进行统一的线上预约咨询,推动全市民生类公证办证质量和办理数量双提升。
“2”是推动两个建设
一是推动公证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扩大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用于公证信息核实的共享范围,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
二是推动将公证失信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建立全市骗取公证人员黑名单,推动将骗取公证行为作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为试行公证事项当事人承诺制创造条件。通过推动两个建设,实现公证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联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让骗取公证者一处欺骗、处处受限。
“3”是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群众不需要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
二是建立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免费公证法律咨询。
三是建立公证服务监督制度。广泛收集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随机抽取每位公证员不少于10件公证事项进行回访调查。
从群众感受、用户体验的角度建立健全三个制度,对公证事前、事中和日常服务进行引导和规范,目的就是让群众办明白证、办舒心证。
“4”是优化四项服务
一是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范围。将去年试行的9种“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扩展为52种。向社会发布公证减证便民十项举措。
二是缩短公证办理时间。部分公证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三是降低部分公证收费。降低部分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是免除特殊群体公证费用。免除申办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老年人的公证费用。免除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人员的公证费用。通过扩大、缩短、降低、免除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让广大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从“放管服”改革中受益。
“8”是抓实八个重点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证人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改革公证体制。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北京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三是拓展公证服务。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便民服务,完善综合公证养老、公证家事服务等创新型公证业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
四是规范办证流程。把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作为标准,梳理公证申请、受理、核实、审批全流程,规范证词模板,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增加公益类公证事项考核权重,凸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织严织密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办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六是改善公证设施。为远郊区公证处统一配备部分先进公证器材。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七是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对公证员情况、收费标准、办证流程等服务事项一律公开公示。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公证行业“放管服”全员大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八个重点,既是公证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也是公证“放管服”工作的关节。通过抓实抓严八个重点推动公证“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带动公证行业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法律主观:1、担任公司企业或特定项目法律顾问:①用中、英文起草、审查、翻译各种商业合同和法律文书,对工商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书;②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协助草拟谈判提纲;③代理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④协助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合同、劳动人事、财务、商业秘密等经营管理;⑤处理劳资纠纷;⑥为公司设立、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或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⑦签发律师函,办理各类律师见证及代办法律公证手续;⑧其他法律顾问法律服务。2、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解、调解、谈判;3、为公司设立、重组、融资、转让、收购兼并、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清算等提供包括建立法律构架、法律风险分析、法律文件准备等法律服务;4、参加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催收债权(应收账款)、签发律师函;5、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法律服务: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6、提供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和转让、建设、工程承(发)包、商品房按揭、预售、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7、金融、银行、证券法律业务;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提供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法律服务,处理包括存单、票据、贷款、结算、保理、信用证等银行法律业务;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为公司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境内、外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8、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9、涉外商事法律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的合同、融资、知识产权、其他涉外法律事务。法律客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 ,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慢慢的提高了上来 ,但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时,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中就包括了法律问题 ,并且当我们遇到经济问题的时候 ,有时候我们会束手无策 ,那么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来说,我们是否有必要请律师来进行帮忙呢 ?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如果只是的民事纠纷 ,并且纠纷的金额是相对而言比较小的情况下,那么请律师就非常没有必要了 ,因为请律师,他所花费的金额也是比较高的 ,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最好还是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协调办案 。然而对于一些金额比较大的经济纠纷来说,那么律师在其中的作用就显而易见了 。律师在案件代理的过程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因为律师能够全面系统的把整个案件系统的完整的,缜密的进行思考以及考虑全方位的为我们思考 ,并且他们拥有相应的法律知识 ,对于搜索相关的证据以及整个案件的过程都是比较熟悉的 ,所以说他对于整个案件的判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
所以说在相对比较大的经济纠纷上,请律师还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现在请律师的费用相对而言还是比较高的 ,对于一些经济纠纷最好的情况,还是通过双方的一个协调自行解决 ,毕竟如果真的闹到法院上去的话,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 ,对于个人或者公司都有不同大小的影响 ,对于这样的事情来说,应该谨慎行事 。
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是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或者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纠纷原因和后果来进行认定。一、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1、一般都是先行调解,即买卖双方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处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已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2、如调解不成,再仲裁。这种方式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如无法仲裁,也可以走司法途径。当事人起草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经济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的认定,一般是属于一方当事人因为经济原因而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可以基于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可以提交规定的证据来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