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2、第二审程序
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审限: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3、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期: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4、执行程序
申诉期: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执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吗
不是所有案件都是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在一些法定情形下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败诉的后果:
第一、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
第二、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如司法鉴定费等,胜诉是可以判决被告承担的,也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三、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四、最为重要的是,愿告起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
打官司即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当事人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对起起诉条件做出审查,只有满足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才会予以立案处理。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法院裁定书有哪些类型?
1、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再审判决书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是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或者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纠纷原因和后果来进行认定。一、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1、一般都是先行调解,即买卖双方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处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已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2、如调解不成,再仲裁。这种方式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如无法仲裁,也可以走司法途径。当事人起草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经济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的认定,一般是属于一方当事人因为经济原因而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可以基于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可以提交规定的证据来法院起诉。
律师处理经济纠纷需要的时间因情况而异,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范围。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长短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纠纷的复杂程度:经济纠纷的复杂程度越高,涉及的法律问题越多,律师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
2. 谈判和调解阶段:在某些情况下,律师会试图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经济纠纷,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协商并达成共识。
3. 诉讼程序:如果纠纷无法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可能需要进行诉讼程序。诉讼程序通常包括准备诉状、开庭、进行辩论、等候法院判决等环节,这些程序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4. 法院审理进度:法院的审理进度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有时候法院可能会有较长的等待时间,这也会延长律师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
5. 当事人配合程度: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信息对于律师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也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律师能更快地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准备工作。
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具体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和处理的复杂程度。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大致的时间估计,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确保案件能以最佳的方式得到解决。
律师处理经济纠纷所需的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范围或具体的处理时间。以下是一些可能影响律师处理经济纠纷时间的因素:
1. 事务的复杂性:经济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程度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案件涉及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大量证据或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律师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彻底了解和分析案件,并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2. 证据收集和准备:律师需要收集和准备相关证据来支持客户的案件。这可能包括收集文件、调查证人证词、收集专家意见等。证据收集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取决于证据的可获得性和复杂性。
3. 纠纷解决途径:律师处理经济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每种途径都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谈判或调解的协议,解决纠纷可能会更加迅速。而如果选择诉讼,就需要考虑法庭排期和案件审理的时间。
4. 法律程序和司法体系:不同的法律程序和司法体系可能对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产生影响。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可能具有不同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周期。有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具有高度拥堵的法院系统,可能导致案件处理时间延长。
5. 当事人的合作程度:当事人的合作程度也会影响律师处理经济纠纷的时间。如果当事人能够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律师可以更高效地进行工作。相反,如果当事人缺乏合作精神或拖延提供重要信息,律师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案件。
律师处理经济纠纷所需的时间是一个因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准备、解决途径选择、法律程序和当事人合作程度等多个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具体的处理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和确定。为了获得更具体的答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处理时间的预估。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是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纠纷的,当我们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最好还是会自己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这样的话能够在最大范围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律师费用是多少呢?费用是根据什么来进行计算的呢?
一、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律师费用
首先大家必须要清楚的是,律师收取费用也并不是根据律师自己的需要来进行的,因为律师收取费用也需要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规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来执行,而且大家在打官司的过程之中,当事人付给律师的费用是当事人跟律师已经经过协商的,所以案件之中的律师费用并不会存在什么纠纷的地方。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律师费用,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来进行收取。
二、收费的根据
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律师收取的费用,其实也是按照不同的阶段来进行划分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之中,还需要跟这个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商议。一审的阶段中,如果有争议的地方在10万以下的话,那么应该按照7%的额度来进行收取,但不会少于5000块钱。相应的如果金额越多的话,那么收取的额度比例就会越高,因为在这种案件里律师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也会更多。在二审的阶段中,没有代理一审案件的只代理了二审案件的代理的费用,应该按照一审标准来进行收取,如果自己代过一审的案件,那么代理的费用,则按照二分之一的比例来进行收取。
三、结语
如果大家还有关于收取律师费用相应的疑问,那么还是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律师或者是律师事务所进行具体的商议,也可以直接到律师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经济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1.经济纠纷的律师费一般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案件中,双方协商同意,对于无财产纠纷的案件,如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取2000-10000元之间的费用;异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得低于2万元。
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写、修改和审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耗时长短,每份文书收费600-2000元。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费用在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
4.公证代理:律师的公证代理不一样,费用在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将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协商收费。,谈判费是每份1500-20000元。
6.律师调查:根据调查项目协商费用。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2、第二审程序
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审限: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3、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期: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4、执行程序
申诉期: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执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吗
不是所有案件都是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在一些法定情形下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败诉的后果:
第一、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
第二、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如司法鉴定费等,胜诉是可以判决被告承担的,也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三、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四、最为重要的是,愿告起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
打官司即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当事人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对起起诉条件做出审查,只有满足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才会予以立案处理。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法院裁定书有哪些类型?
1、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再审判决书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法律主观:经济纠纷应该通过下列方式来处理: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先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在第三方的调解下处理;或者自行协商处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