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案需要付对方律师费用么

103人浏览 2025-09-18 0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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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半
    未半

    1、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3、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同个人或者企业起纠纷,当纠纷比较复杂或者专业时,当事人一般会请律师进行解决,这时律师费就是这个过程中最大的一笔支出,那么哪几种案件

    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

    可以由对方承担吗?小编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详细介绍。

    一、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律师费,但上海支持。2005年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2、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7、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

    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

    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

    (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综上所述,如果案件属于交通事故类案件,或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那么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可以要求败诉方来进行承担,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务必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仔细核实自身案件情况及合同条款,尽量避免自己的损失。

  • 沁菏
    沁菏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情况下的民事经济案件,原则上是各自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也就是说,无论案件胜败,双方都需要自负律师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在诉讼中恶意提起无理由的诉讼,给对方造成损害,法院可以判决该方承担对方的合理律师费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作为被告成功抵御了无理诉讼的指控,法院可以裁定原告承担您的律师费用。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其中一方赢得案件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那么法院一般会根据这种约定判决对方承担律师费用。

    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如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败诉方有可能被要求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双方需要承担各自的律师费用。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一方恶意提起无理诉讼或合同中有约定,法院有权判决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

  • 鸽你一下
    鸽你一下

    在中国的民事经济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包括委托律师的费用。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起诉或辩护行为是出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合理必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由对方当事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争议金额、复杂程度、诉讼行为及结果等因素来做出判断。

    如果案件属于集体诉讼或公益诉讼的范畴,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经济案件,法院往往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并由相关社会团体或组织承担律师费用。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当事人一般需要自行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决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

  • swag到爆炸
    swag到爆炸

    收取律师费在1000-3000之间。请律师打官司需要支付律师一些费用,称之为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法律分析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式有两种:

    1、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地,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2、包干收费: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律师费的收费如下:(一)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②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依标的额按费率进行收费: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万-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万-100万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上下浮动幅度:20%;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③计时收费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上下浮动幅度:20%;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冷清秋
    冷清秋

    我起诉别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我的律师费用。

    当我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时,有权向对方要求支付律师费用。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案件胜诉。只有在案件中胜诉后,才有可能获得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机会;

    2、证明律师费用的合理性。如果你需要律师代理你的权益,需要提供律师服务费用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律师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证明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必要性。需要证明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必要性,如对方的过错或者过失导致了你的损失或者受到了侵害。

    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

    一般起诉的流程如下:

    1、委托律师: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权益,律师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为当事人制定诉讼策略并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2、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当事人可以在起诉状或者其他诉讼材料中,提出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并在诉讼过程中随时维护这一权利;

    3、律师费用的计算:律师费用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和劳务情况来确定的,当事人应当与律师协商律师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4、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扣除律师费用,并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

    ,律师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具体金额在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中可能有所不同,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应该了解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其他合理费用指的是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其他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参加诉讼,委托律师代理的,应当支付律师费用。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对方当事人要求支付必要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 默默的等待
    默默的等待

    被对方起诉的情况下律师费是由对方出的,被告方一般也需要聘请律师,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律师费都由聘请人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民事纠纷,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一、根据规定对方起诉我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由聘请人自行承担,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情形包括:

    1、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标法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4、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对于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被告方来讲,原告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但是被告方聘请律师产生的律师费也是由被告人自行承担的,除了法律上规定的由败诉方承担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被告方必须请律师。

  • 华哥
    华哥

    民、商事案件中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法律界一直在争议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但是“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诉讼当事人、律师以及法院法官所认可。现在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一“习惯做法”渐渐引起司法界的高度重视,一部份律师也在一部份案件中将律师代理费作为损失的方式向被告方提出。有的法院也将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作为损失的一部份判决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绝大部分法院均不支持该项请求。对此项费用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法学界与审判实践中有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律师代理费应当由败诉方全部承担。理由是:败诉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包括一方为诉讼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的损失。如果在审判实践中胜诉方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请求不予支持,势必会助长义务方拒不履行义务,故意引起诉讼,造成讼累,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给权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二种意见认为,律师代理费应当是“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 ”。理由是:1、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代理费的承担原则,如果法院判决一方的律师代理费由另一方承担,是缺乏法律依据的。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由此看出,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并非法定的,而是自愿的,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取决于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其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理应由本人承担。3、法律服务本身就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谁需要这种服务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第三种意见认为,对于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不是法院处理的范围。理由是,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正是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不作处理。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才能依法作出判决。笔者认为,对于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应当在具体的个案中确定代理费的承担。律师代理费应当由败诉方全部承担的理由不正确。有些案件虽然确定了责任的承担比例或确定了义务的承受人,但并不能据此认定他便是本案的败诉方。简言之,败诉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或模糊性,在这类案件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代理费就有失公平。比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的混合过错中的一方当事人,又如离婚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提出;这样就不能判决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在法律关系非常明确的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在诉讼中,特别是侵权之诉及合同违约之诉中,将代理费的损失视作损害事实的范畴,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精神。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要求保障权利人完整的合法权益,并非部分权益。当事人通过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权益的完整性,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也是有法可依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其合理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的损失作为损害事实的一部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无过错方,原、被告双方的责任经交警责任认定确定了,按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也应当由责任方及时向对方进行赔偿或给付抢救费,但是责任方却往往一拖再拖,即使是受害人在医院抢救需要救治的费用也不给付,同时这类受害人也不懂法律规定,其委托律师要求加害人赔偿所用费用也应当由责任方承担。又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有的被告恶意逃债,故意不履行债务或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不能及时实现债权或债权人无权到有关机关收集证据而只能委托律师对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取证,而债权人为此支出的律师费完全是由债务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因此该项损失就应当由债务人承担。第三,对于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在审判实践中也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形。因为我国律师制度起步晚,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律师收费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律师多收费、不合理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由相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做法有失公平。1、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各不相同,虽然名义上是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但是在实践中却是由律师首先同委托人协商好代理费用后,再到律师事务所开收据,这样就算是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了。如同一标的的案件每个律师事务所收费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同一标的其所收的代理费也是不同的。2、特别是要注意那些进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他们订立的代理费至少是标的的10%,有的居然是标的的50%,这样的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这类案件我个人观点是不能支持其请求。3、有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收入按各个律师所收律师代理费进行提成即多收多得,这种情况律师代理费就造成了律师代理费居高不下,其收费全部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进行收取,这样如果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是有失公平公正的。4、特别注意有的律师收了代理费的同时也收取了委托人高额的差旅费,有的居然达到标的的5%,对于差旅费也不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在审判实践中如果确定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其给付代理费的具体数额应由法院审核确定,法院可以要求请求方提供律师代理费收取的标准与依据,不能仅凭请求方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所开具的发票或其他凭证,还应当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但是在判决由败诉方承担代理费时,不得适用律师代理费收取的最高标准,这样既能保障败诉方的合法权益,又不至于加重败诉方的民事责任,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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